提示表 10-製造業法規會議

所有食品製造業務都必須注意並遵守這些法例 適用於他們的營運地點。

這不僅適用於食物安全法例,而且 關於食品場所的位置、設計和建造,以及儲存和使用的規定 化學品。法例可以是國家、州立或當地的,企業必須遵守 法例變更的日期。 忽略法律無理 是不知道的法律原則 法律不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藉口。

如果製造商的產品有意及故意在其他法律司法管轄區銷售(即 另一個州或國家)製造商還需要確保它也符合法例 在那個國家。

學習目標

  • 確定製造地點管轄範圍內適用的食品安全和其他法規
  • 確定產品預計出售或消費的國家或州可能適用的標籤或其他要求
  • 識別與法規要求相關的製造 SQF 基礎知識中的參考

適用的程式碼元素

  • 2.4.1.1

主要條款

合法性

指適用於認證網站的國家聯邦,州和地方法規 製造國家和預期市場。

立法

根據適用於認證網站的國家聯邦,州或地方法規制定的法律 在製造國家和預期市場。

規定

由合法機構或行業機關發出的裁決或指令。

該做什麼

食品法例(法規)始終適用並支持 SQF 基礎知識。食品業務 必須符合產品所屬國家、州或地區的所有適用食品法規 已加工(即供應商的網站所在地)以及產品銷售的國家/地區(如果 它已知。在某些情況下,可能不知道匯出目的地。此外,如果產品適用於, 標記為目的地法例,或已知分發到其他法律司法管轄區 必須知道和應用。

如果食品法例和 SQF 基礎知識之間存在異議,則食品法例 總是優先。SQF 基本原則永遠不會與食品法或其他適用法違反 法規。

食品法例在各司法管轄區有所不同,因此不可能具體地說明立法 要求。在某些國家,食物安全法例是國家的,而在其他國家/地區。在某些情況下 兩者都是。有些法例是主動的,基於 HACCP,而其他法例可能不是如此 進階。

以下是研究和應用法例時的一些注意事項,鏈接到 SQF 製造基礎知識中的相關元素 1。這不是一個完整的清單和食品 建議企業向當地當局或行業協會查詢有關法例 適用於其司法管轄區。注意事項包括:

規範 參考文獻
1.標籤。大多數食品安全法例包括具體和詳細的要求: 產品標籤。除過敏原標籤 (第 2 項:過敏原法例)),標籤 法律可能包括成分清單和百分比標籤;營養 資料及健康聲稱;淨重或體積的要求;警告及 諮詢聲明。一些食品標籤法例還規定了產品名稱、字體 尺寸和顏色,以及產品照片的使用。請注意,消費者建議或 資料也可能適用於非處方食品服務項目。

2.4.1.1

2.6.1.1

二.過敏原法例因國家而異,無論是在過敏原方面 必須申報,以及標籤要求。但是,什麼是一致的 所有過敏原法例都包括故意的過敏原(即過敏原) 成分列表中的材料)和交叉接觸過敏原(過敏原 意外包含在原材料或其他生產線中)。

2.8.1.7

2.8.1.8

三.某些司法管轄區有規管產品識別的法規,即您可以使用什麼 稱為某些產品,以及您可以在特定產品中包括作為成分的內容(請參閱 同時第 1 項:標籤)。

2.6.1.1

4.許多國家在食品中包含最大微生物和化學限制 安全法例。國家監管機構可提供指引。立法 要求必須包含在成品規格中並進行測試。

2.3.5.1

2.5.4.1

5.某些司法管轄區的食物安全法例包括技能和技能的要求。 有關食品處理者和操作員的知識,包括對處理者的具體要求 在各種食品行業,例如食品服務、屠宰場等。

2.9

六.記錄保留可能在您的司法管轄區內進行立法。這不僅適用於 食品安全記錄,但包括所有業務記錄。食品製造業務應 因此,請向其業務顧問或法定當局查詢有關法例 涵蓋保留記錄。

2.2.3.2

七.回憶。大多數國家都有規管產品召回和程序的法規 開始召回時必要的,包括消費者建議。SQFI 和 認證機構亦須在確認後 24 小時內以書面通知 需要公開通知的食物安全事件。

八.此處重要的是要注意的是,網站已經受任何監管服務的地方 侵犯或引致食物安全事故,而須公開通知, 必須在活動後 24 小時內聯繫認證機構和 SQFI。

九.未通知認證機構和 SQFI 有監管機構 侵犯公共性質可能導致 SQF 暫停或撤銷 證書。食品安全活動的 SQFI 聯絡人是 foodsafetycrisis@sqfi.com。

2.6.3.1

第 A 部分,5.3

十.許多國家對食品場所和設備的設計有法律要求, 包括設備、裝置及配件;地板、牆壁和天花板;通風、照明 以及設備存儲的設計。

11.2

十一.在大多數司法管轄區,網站營運必須獲得相關國家或地方的批准 必須註冊當局和網站(如適用)。供應商必須確保 合規性並能夠引用註冊/批准文件。

11.1.1.2

十二.您的州或國家可能有關存儲和運輸的法規 食品產品,特別是對潛在危險或易腐蝕的食品。

11.6

十三.可能會有規管水的飲用性(以及在具有的國家/地區) 水短缺,供水)在國家級別立法,但 在當地層面管理。

11.5.1.1

11.5.4.1

十四.另請查看有關使用或存儲和處理危險物品的規定 可能導致食品污染的化學品和有毒物質。這些可能 包括洗滌劑和消毒劑,滅蟲化學品,加工輔助劑,甚至 實驗室化學品。

11.6.4.1

十五.有可能有關存儲,處理和處置的當地市政法規 廢物,包括廢物分類及處理可回收材料。

11.9.1.1

十六.對某些測試的校準可能有法規要求和 檢測裝置,包括但不限於稱重秤、MIG 溫度計。

11.2.11.5

程式碼參考指出在 SQF 基礎知識中找到此主題的位置。他們不 在任何特定司法管轄區中規定食品法規。食品製造商必須找到 在其州或國家內的特定法規並實施適用的 SQF 基礎知識的法規和要求。

相關資源

  • 食物安全法規和其他適用法例因國家/地區而異。食品 建議製造商向國家和或地方政府當局查詢或 向國內商業或行業組織尋求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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